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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 10-15 12:32 楼主
作者:九儿九

二十二年前的婶婶,珠圆玉润,明眸善睐。

那时婶婶是县氮肥厂的工人。上千人的国营大厂,走在路上,每一个人都能叫出她的名字。厂里派她去市里进修,那地方的小伙子忽然间都勤奋好学起来,成群结队去她所在的车间请教技术问题。

带婶婶的老师傅是本市人,怀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给婶婶介绍了市医院的某内科医生,结果内科医生一下班就往工厂跑两眼放光精神抖擞如暗夜出击的猫,而婶婶一下班就往女宿舍跑双腿打颤心悸气短如仓皇逃窜的鼠。巧的是婶婶恰恰属鼠。

当然后来这只鼠成功地逃过猫的追杀,投入了一头猪的怀抱,这就是我的叔叔。

二十二年前的叔叔还不象今天这样穿着皮尔卡丹踩着老人头抽着蓝色烟嘴的芙蓉王,也没有显示出任何穿得起皮尔卡丹的征兆,他只是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厂里的一名长相平平的小工人,但婶婶还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嫁了。

嫁的理由有两条:一,叔叔家在农村,农村人朴实,好相处;二,她发现叔叔每天早上都会起来跑步背英语单词。

婚后的日子是大多数男人女人经历着的那种日子,平静的宁和的,夹着小小的悲愁和小小的欢喜。柴米油盐之外,偶尔也出去看一场电影,两个人一前一后,相距四五米远,怕熟人撞见了不好意思。

那是那个年代的爱情,羞涩、含蓄,充满了“好花向隅开”的寂静和隐秘。



后来叔叔不跑步也不背英语单词了,叔叔喜欢上了跳舞和唱卡拉OK。像许多从七十年代走过来的男人一样,他们站在新世纪的灿烂阳光下,望着一夜之间满地开花的歌厅舞厅美容美发厅先是目瞪口呆,而后深深沉迷。

叔叔常去的那家娱乐城有一个叫作水果的女孩子,十九岁,会唱很多的流行歌曲跳很好的交际舞。在闪烁的霓虹灯和柔软的音乐声里,水果很自然地微笑着走向叔叔并且把手环住了他的腰,包括散场之后。

这是一个再也平常不过的婚外恋故事,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上的男人都有过这样的故事,或长或短。我理解他们,他们是这样一群男人,他们生长在一个极端封闭的年代,所受的教育让他们耻于谈论爱情,他们的家庭生活单调乏味,做爱的方式几十年如一日,婚姻的全部意义似乎就在于将孩子抚养成人。

而水果们为他们打开了另一扇门,他们在那里体味了与“好花向隅开”完全不同的新鲜境界。



婶婶很快听到了一些风言风雨,她含着泪向叔叔求证,叔叔默认了。他的爽快倒让婶婶一时之间不知所措。有人就对婶婶说:离了算了,反正钱都在你手里。

也有人说:要离也要先去他单位闹一场,把他搞臭,别便宜了这种陈世美。

还有人说:喊几个人把那女的打一顿,看她还敢不敢勾引男人。

这些议论自然也断断续续传到叔叔耳里,弄得他如临大敌。那时他已经进入机关单位多年,正处在“动一下”的关键时刻,不要说婶婶实施这些措施中的任何一条,就是她在组织部征询家属意见时吱一声,他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婶婶没有,婶婶对着组织部打来的电话回答:他挺好的。

我相信那时叔叔心里多少有了波澜,只是这波澜还不足以抵消他面临的诱惑。考察的“安全期”过后,他终于试探着向婶婶说到了离婚。

因为内疚,叔叔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带自己的衣服鞋子就行了。

婶婶依然很平静:好。

于是动手清理东西。他们家是两个衣柜,儿子一个,夫妻俩一个。打开衣柜拿完自己的衣服后,叔叔发现,刚才还满满的柜子已经变得空空荡荡,里面只可怜巴巴地挂着婶婶几件旧得不能再旧的衣服。

他心里一动,去数了一下自己的裤子,竟然有三十九条之多。其中有几条还是崭新的,从来没有穿过。

叔叔停止了动作,他对婶婶说:东西太多,等搞到车再搬。



在搞不搞车子的犹豫中叔叔迎来了他的四十三岁生日,生日饭是和水果一起吃的,吃饭的中间他接到婶婶的电话,说来了很好的片子,问晚上要不要一起去看。他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他现在早已不怎么看电影了,但她总以为他还喜欢;他给了她这么多伤痛,可在她心里他还是二十二年前的他。

他先到,在电影院门口碰到一个熟人,于是聊起天来。远远的看到她走过来,走到离他两三米的地方时,她突然脚下一滑,摔倒了。他赶紧跑过去,熟人也跑过去,在他之前把她扶起来。熟人不知道她是他的妻,熟人说:小心,阿姨。

那一刻叔叔呆了一呆。他属猪,她属鼠,他比她大一岁。熟人叫他大哥,却叫她:阿姨。

他把眼光投向她的脸,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仔细的打量她。他看到她明显缺乏睡眠的双眼浮肿着,额头上是一条又一条细而长的皱纹,傍晚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在斜阳和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让他触目惊心的浅灰色——他记得二十二年前她的头发是墨一样的黑。

那晚的电影到底演了些什么,叔叔一点也没看清楚。他坐在黑暗的大厅里不停地抽烟,一支接一支。一定有太多太多的往事,在这个晚上走进了他心底。

和他结婚时,他的全部家当只有七十块六毛钱;

婚后他们住在一间十二平方米的阴暗小屋里,她因此拉下了风湿关节炎的毛病;

后来有了儿子,小东西生来体弱,她三天两头抱了往医院跑,她丰满的苹果脸就在那段时间里渐渐干瘪;

再后来他调到另一座城市就任,她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家操心孩子,操心柴米油盐……

好不容易盼到他回来,盼到儿子长大,盼到搬了新居,盼到日子过得像个日子,他却……

叔叔后来再没提过搞车子的话,生活又恢复到从前的样子。有改变的是婶婶,她开始偶尔去买衣服,慢慢也能跳简单的交际舞。



也许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感情的事很难说谁对谁错。

我知道许多男人在事业有成后都在忙着寻找,找一个红颜知已。她应该貌若天仙,她应该身姿阿娜,她应该能歌善舞,她最好还读过渡边淳一听得懂意大利歌剧……

在成功男人的心里,只有这样的淑女,才配得上自己的绅士。很多男人却忽略了,为了把自己涅磐为绅士,身边的那个女人,正在一天天消逝着她的红颜。

一起来读一读席慕容的那首诗吧:

请爱我

因为我将与你为侣

共度人世的沧桑

眷恋该如无边的海洋

一次又一次起伏的浪

在白发时重温那起帆的港

将没有人能记得你的一切

像我能记得的那么多

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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