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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已 02-24 07:56 楼主
结婚前到底要不要跟他同居?

#丑话说在前# 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在哪里?就在于想念、在于想象。我看不到你、触不到你,但是我却能感觉得到我在想你,我也想象得到你在想我,这种感觉,多么美好啊。约会结束后回到家中,你可以继续沉浸在约会之中,他的一条短信能再次勾起你的思绪,这很美,不是吗?

在一个15000多名男女参加的网络调查中,78.9%的人承认有过婚前同居的经历。

十几年前,婚前同居被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而现在,人们的观念发生转变,对同居变得更加包容,合租房子、共同生活,早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尤其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年轻男女,必须要独自面对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如果两人分开生活,见面约会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两人选择结婚,现实生活又不允许。相比之下,同居成为了年轻男女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合租一间房子,既减少了恋爱的成本,又增进了感情上的依托,还能得到性生活的满足,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当经历过同居以后,估计许多女人便乐不起来了。因为同居远没有合租房子那么简单。

如果同居不是因为爱

佳琪萌生同居的想法,和许多“北漂族”一样,只希望找个能一起奋斗的伴儿。就冲着这个简单的理由,她和阿俊走到了一起。河北老乡,一个公司,长得不错,一起聊天还蛮舒服的,佳琪起初对阿俊的了解只有这么多。

同居的日子过得很简单。两人一起蜗居在一间每个月1400元租金的房子里,早上阿俊走得早,他负责买早餐,晚上佳琪回来得早,她负责做饭,周末两人在电脑上一起看看电影或者娱乐节目,其余的时间除了睡觉就是上网。就这样,两个人一起度过了三年的同居生活,从感觉舒服到习惯对方,从习惯对方到日久生情。

毕竟自己都26岁了,加上朋友们的怂恿,佳琪决定主动向阿俊提出结婚的想法。可当佳琪提出结婚以后,阿俊开始变得躁动不安,生活也似乎不那么规律了。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一个多月以后,趁着佳琪上班的时间,阿俊竟然偷偷一个人搬离了合租的房子。佳琪只好去阿俊的公司打听,结果令所有人出乎意料,阿俊已经在搬出合租房的前一天就办好了离职手续。

就这样,佳琪孤身一人回到了住所,又带着一把年纪回到了单身人群中。

当我们回顾这件事情的原委,不难发现,女人在同居的过程中缺乏控制力,很愿意想当然。佳琪本以为两人同居了这么久,日久生情之后接下来就该走向婚姻,但男人的想法,可能还一直只是想节省房租,享受着有人陪伴的生活。

在我收到的来信倾诉中,有个别男生,一面和同居的女生保持着关系,一面又在私底下寻找着精神伴侣。而这些,女人永远都是最后一个知道。

所以说,虽然同居可以给北漂、南漂的女生提供方便,但同居远没有合租房子这么简单。如果两人原本就不相爱,还是别同居了,本就不稳定的感情,不会因为同居而变得稳固,反而会增添几分动荡。

同居为了试婚?

很多人,包括一些专家都纷纷表示,情侣间的同居,相当于夫妻婚后的生活状态,此举有利于让女性在婚前全面地了解对方,降低离婚率。还有人说,同居还可以使男人增强责任感,让爱情在现实中成长,等等。

所以,许多女人打着“试婚”的旗号进行同居,试验对方到底是不是可以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可同居了几个月或者几年,你到底试出来什么了?

《非诚勿扰2》里面,笑笑不就是想要借同居试婚的女青年吗?为了试婚,两个人在三亚租了一套别墅,住了那么久,笑笑最终也没试出什么来,感情还是原来的样子,秦奋还是原来的样子。反倒是最后一场意外的“人生告别会”,让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老实说,两个人住在一起了,男人顶多也就收拾收拾屋子、搬搬东西修修电脑,这点儿破事儿能试验出什么来?装样子谁都会,想要邋遢起来,男人随时都可以什么都不管,你根本防不胜防。

相反,试验对方的方式有很多种,似乎每篇文章里我都会强调如何了解男人、洞察男人的心思。比如一条短信,他的不同回复,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对你的依恋程度;比如你跟他约会,看他的穿着以及准备情况,也可以洞察他的生活习惯;他是否愿意为你花钱、他对待你朋友的态度、他对待自己的父母如何,等等,我们都能通过种种细节发现他的品位、品质以及品德。

男人的点点滴滴,不一定非要等同居的时候才去观察,也没必要非得通过同居才能觉察。我承认同居可以达到试婚的目的,但它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因为同居对女人而言,意外怀孕永远是你们的死穴!因试婚而同居,算是最愚蠢的同居动机了。

同居,不同于婚姻

谈到这点,女人的认识不多,而男人的认识则不同。

这就好比你跟一个男人讲:“亲爱的,我们同居吧!”他会很乐意,兴许第二天就会拎包入住。但是你跟一个男人讲:“亲爱的,我们结婚吧!”他便会眉头紧锁,之后半天憋出来一句,“呃……让我再好好想想吧。”

因为对男人而言,同居只是收拾好行李,两个人住在一起就行了;分开的时候也就是打声招呼,收拾好行李直接走人,物质上也没啥损失。一旦女友有了孩子,他大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没有法律制约,而道德上的谴责根本一文不值。

但是婚姻就完全不同了,除了物质上的共享,男人还必须在红本本上留下印记;老婆有了孩子,要管他叫爸爸,他必须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丈母娘老丈人生病了,他也要履行赡养他们的责任。而且,一旦婚姻不和谐,离婚也涉及财产分割,可就没有拎包走人那么简单了。看,一旦进入了丈夫的角色,男人便不再轻松了。

想当年,罗大佑与李烈同居了11年,采访时他曾对记者说:“我们这么久才结婚,是因为觉得对婚姻应更负责。1999年4月7日,我们一起走在纽约的大街上,走过一个结婚登记的市政厅,就心血来潮走了进去,我们是在最没有压力的状态下结婚的。”然而结婚仅一年,两人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众说纷纭,但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婚姻和同居是不同的。

现在你总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两人同居时没什么状况,结婚以后问题一下子全出现了。就因为你说的那句“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和神父说的那句“你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两句话差别很大。而这就是口头的承诺和法律的承诺之间的差别。

克劳德•勒鲁什,一位跨越法国电影几个时代的传奇导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们不断地在前进,可爱情在倒退。上个世纪,我给我的爱人写一封信,起码要两个星期才能到,还要两个星期才能回信,这四个星期是美好的。爱情是需要想象的。从前你收到3页情书的时候,可能要读20次。爱情准备的心境比爱情本身更有意思。我觉得以前的男女在一起比现在更幸福。”

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在哪里?就在于想念、在于想象。我看不到你、触不到你,但是我却能感觉得到我在想你,我也想象得到你在想我,这种感觉,多么美好啊。约会回到家中,你可以继续沉浸在约会之中,他的一条短信能再次勾起你的思绪,这很美,不是吗?

然而一旦你们同居,这些爱情中最美好的部分就全部消失了。约会之后回到家,他做他的事情、你做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回味、没有怀念,因为他就在那里,你看得见他,他也看得见你。哇!假设恋爱一开始,他就每天都能看见你,没有想念、没有思念,你不觉得这很乏味很枯燥吗?

女人,理应在每个人生阶段享受那个阶段里最美好的部分。恋爱中,女人就应该理所应当地享受思念男人和被男人想念的这个过程。

如果你执意选择同居,我也只能为你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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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可以但时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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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竹 05-27 08:50 板凳
坐等楼主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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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娃娃 07-28 08:39 地板
可以试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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