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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恋爱]历史上王献之抛弃了第一任妻子郗道茂,娶了公主,他是...

2015-07-12 05:43   8117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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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得帅 , 爱情 , 喜欢 , 风流
历史上王献之抛弃了第一任妻子郗道茂,娶了公主,他是真的那么爱权贵吗?
知乎 豆子
唉,王献之和潘安是一样的啊。

潘安帅到不讲理,却只有一个媳妇。
12岁的潘安,就跟发妻杨容姬结了婚,直至二十多年后杨去世,他再没爱过其他人。杨氏死后,潘安先后写了三首《悼亡诗》。
可谓字字泣血。

王献之,王羲之的儿子,是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史载,“风流蕴藉,乃一时之冠”,是有多帅?
我估计比我还帅。
总之,不光长得帅,还有才,据说在当时别人没法和他比,没有第二个人能聚才华和帅气于一身如王献之者。
不仅民间有粉丝,连公主都是他的粉丝。
那时,王献之已经跟他喜欢的人结婚了。他很爱很爱他的妻子,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困难也没能打击他们之间的爱情。刚结婚的时候,双方的父母都死了,也没对他们的感情产生过什么影响。
可是新安公主喜欢王献之,于是跟原配桓济闹离婚,离婚以后天天跑到皇帝面前哭,天天去闹。
皇帝也没办法。
她非要嫁给王献之。

无理取闹这招总是很有效的。
皇帝被闹烦了,于是干脆下令,让王献之休了原配郗道茂,另娶新安公主为妻。
你也知道,古时候,抗旨不尊是诛族的罪。更何况这是皇帝主动丢脸,算是求他王献之办这个事。
打脸这种事,后果是有多严重,你是知道的。
如何让皇帝改变主意呢?
如何让公主改变初心呢?
总会有办法的!
王献之就把自己腿烧烂了。

然后王献之变成了一名残疾人。
但,这一招,还是没能让痴心于他的公主变心,公主是中二啊,就算你瘸了,我也要嫁给你啊。
走投无路,王献之只能娶了公主。
至于郗道茂,也只能休了。

于是,在王献之后半生的日子,满是对郗道茂无尽的思念: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什么意思呢?
我跟你在一起,多久都不会厌,哪怕是年复一年地看着彼此,我也很高兴了。我们彼此触着额头,时间变得很慢很慢。我正想着和你白头,哪知竟会以这种方式分开啊。我很难过,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难过。道茂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我每天都哭,每天都在悲伤,或许要到死的那一天才会解脱。

对啊,死了。
四十三岁就死了。
王献之死前与人的通信,常常提到他的脚。
“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
“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
“仆(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
那时,王献之病重,请道士为他消灾度厄。
道士说,你得说说你自己所犯的罪过。

“你犯过什么自己都没办法原谅的过错么?”
“我这一辈子,都不觉得对不起别人,惟独跟郗离婚,我永远永远无法原谅我自己。(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唉。
不知,王献之每次脚痛的时候,会不会想起他和郗道茂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以及,他那个誓死不再嫁的妻子。

我晓得,他在夜里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献之啊,你为什么睡不着呢?
“除了疼,我再也不能和她度过我们约定的一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是这样的。

也许这是王献之期待的:
愿无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度余生。
遇见Ta,过往的那些事和那些人,都不值得去怀念了。只求和Ta一起度过余生,像两个在迷途相遇的孩子。

这就是最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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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的诛心之论本来不想搭理,但看到有同学说看过评论就对王献之呵呵了,真是不能忍。
所以说桃叶什么的看这里:现代快报 桃叶根本是谁都不知道,甚至《桃叶歌》的作者是谁都没定论,大家就在讨论王献之和桃叶有一腿了。以及,说王献之因郗家没落而抱皇家大腿,以及王与马共天下王献之拒绝顶多只是贬官的言论,典型的诛心,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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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友 10-11 02:51 沙发
我消极对待减肥,能不能取消我胖子的资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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